职业概况
美容师专业手法
1、职业定义:根据顾客的脸型、皮肤特点和要求,为其清洁、护理、保养皮肤,美化容颜的人员。2、职业环境:室内、常温。
3、职业能力特征:有良好的形体感,手指、手臂灵活,动作协调,颜色辨别力强,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。手法要到位,操作过程中注意不要用力拉扯顾客皮肤。
4、基本文化程度:初中毕业。
5、培训要求
(1)培训期限: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,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。晋级培训期限:技师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。
(2)培训教师:培训技师、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资格证书,有丰富的教学经验。
(3)培训场地设备:标准教室及必备、设施。
6、职业鉴定要求
(1)适用对象: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职业的有关人员。
(2)申报条件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一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。
(二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;
(三)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,并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。
(3)鉴定方式: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,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。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。两门均采用百分制,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(技能操作考核每
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60%以上),技师、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。
(4)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:理论知识考试按1:20;技能操作考核按1:5。
(5)鉴定时间:理论知识考试为120分钟,技能操作考核为120分钟。
(6)鉴定场所设备:鉴定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;技能操作考核在标准实操教室进行。
考核方式
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。
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