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(物业上岗证)
根据建设部建教培【1996】41号文件规定,1999年1月1日起,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全部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。物业上岗证需要通过考试获得,持证者可从事物业部门工作。一、培训对象
在岗未取得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》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(物业管理企业正副经理,房管所正副所长,房地产开发公司、写字楼、商厦、酒店、别墅、度假村、娱乐场所的物业正副经理,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负责人等)。二、培训内容
《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》、《物业管理实务》为主要培训、学习、考试内容。三、培训师资
全国城建培训中心“师资库”教授、***专家与学者授课。
四、报名所需资料 2寸彩色照片两张(蓝底红底均可)、身份证和学历复印件(提供电子版也可)
五、考试、证书及证书使用说明
考试:考试采用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在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,实行教考分离。
证书:考试成绩合格者,颁发由 “全国城建培训中心”印制的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》。
证书使用说明:
1.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》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,限于持证者在岗期间使用。
2. 本证书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印制,颁发。
3. 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,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。4. 本证书应妥善保管,不得涂改、伪造。
七、查询网址
www.cjp***.cn(全国城建培训中心)
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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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2-22